■專家說法
喬丹體育上市再添變數
“此次裁決對喬丹體育來說是典型的品牌危機”,北京志起未來營銷咨詢集團董事長李志起表示,企業(yè)幾十年來一直使用的商標突然出現了重大爭議,若處理不當可能遭受致命打擊。目前來看,此次最高法的裁決對喬丹體育來說最直接的沖擊就是其上市進程再添變數。
據了解,2011年11月,與安踏、匹克同屬晉江系的體育用品企業(yè)喬丹體育IPO順利闖關過會,并計劃于2012年3月底前掛牌上市。然而2012年2月邁克爾·喬丹一紙訴狀將喬丹體育告上法庭,喬丹體育上市進程由此被暫停。今年4月喬丹體育宣布重啟IPO,還順利通過了發(fā)審會。
“此次裁決不排除未來喬丹體育的喬丹商標被全面封殺的極大可能”,李志起表示,在國家商評委再審結果之前,喬丹體育應當做好兩手準備,要隨時做好品牌切換的工作,但能否成功相當具有挑戰(zhàn)性。
■鏈接
喬丹商標案始末
從2000年起,喬丹體育公司先后注冊了“喬丹”“QIAODAN”“僑丹”“橋丹”“喬丹王”以及與邁克爾·喬丹兩個兒子的名字“杰弗里·喬丹”“馬庫斯·喬丹”中英文寫法一致的多個商標。
2012年,邁克爾·喬丹以爭議商標的注冊損害其姓名權等為由,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爭議商標的申請。但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
2014年-2015年,邁克爾·喬丹不服該判決,先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均敗訴。
2015年12月,邁克爾·喬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今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喬丹”系列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但案件并未當庭宣判。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判決喬丹公司對爭議商標“喬丹”的注冊損害邁克爾·喬丹姓名權,違反商標法,撤銷一、二審判決,判令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裁定。法院同時認定拼音商標“QIAODAN”及“qiaodan”未損害喬丹姓名權。
京華時報記者 胡笑紅 王曉飛 共2頁 上一頁 [1] [2] 喬丹體育商標案敗訴后 可以使用拼音“QIAODAN” 輸了官司 不過Jordan也許就此和喬丹撇清了關系 喬丹體育中國商標漸行漸遠:上市之路或生變數 喬丹體育:尊重裁定 對目前使用商標不構成影響 最高院判喬丹體育商標侵權 分析稱或再次重創(chuàng)IPO 搜索更多: 喬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