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華說:“從4月13日到4月26日,店里只賣了一個花灑,并且超市電腦系統(tǒng)錄入商品原價就是129元,該商品從賣至今,價格從未有過變動。”
那超市怎么無故出現(xiàn)75元的銷售標簽呢?張建華感到很納悶,她沒法正面回答記者這個問題。只是表示:“商品標簽都是公司統(tǒng)一印發(fā)的,不可能存在促銷員搞鬼,到底哪個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問題,我們正在積極調查此事,有消息主動聯(lián)系你。”
5月4日晚,美特好迎西南寒店店長王女士親自上門向張先生道歉,并賠償了500元。并向記者做了解釋,“4月1日到4月13日,該產品確實搞過活動,標價為75元,但卻未成交一單。美特好店慶是4月13日到4月26日,由于工作人員的失誤,未來得及更換標簽牌,因此產生如此大的誤會。”
超市利潤引質疑 價格欺詐最高罰50萬元
太原市物價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各商家都有權自主定價,物價部門不指導,不定價。“只要將售價在消費者購買前明確告知,便不涉及非法抬高價格或欺詐等。因為商家自己定價后的商品也參與市場競爭,消費者可自主選擇買或不買。如果定價太高,自然賣不出去,商家也會有所損失。所以商家無論標多高的價都是合法的,這是市場經營行為。”
但針對超市沒有提前更換標簽,讓消費者高價購買商品的情況,物價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可以將相關材料提交到物價部門,也可以打開發(fā)改委官方網站,在右下角12358價格監(jiān)管平臺網上價格舉報系統(tǒng)進行投訴。如果一旦定性為價格欺詐,按照國務院《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罰款幅度將高達5萬—50萬元。執(zhí)法人員當即要求超市進行糾正,對整改不及時、不徹底的,以及違法行為嚴重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嚴肅處理。
對欺詐行為要“零容忍”
針對一些消費者遇到價格欺詐,認為只是幾元錢的事而放棄維權這一現(xiàn)象,一位不具名業(yè)內人士指出,在價格欺詐個案中,雖然涉及的金額往往只有幾元錢,唯有對欺詐行為實行零容忍,方能重塑市場的誠信體系!
太原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羅主任也表示,超市“低標高結”的行為已經涉嫌價格欺詐,在超市選購商品時需留心商品標價,付款后仔細核對,并保存購物小票,發(fā)現(xiàn)經營者有侵權行為時,應及時向當?shù)毓ど袒蛭飪r等部門舉報。(中國青年網 韓 梓) 共2頁 上一頁 [1] [2] 山西美特好今年擬開60家生鮮便利店“小蛙店” 美特好率先啟動商品流通追溯系統(tǒng) 太原美特好超市查封76袋篡改日期的速凍食品 美特好因“過期食品”事件向消費者致歉 太原美特好等多家連鎖企業(yè)登市食藥監(jiān)局“黑榜” 搜索更多: 美特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