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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爾瑪管理之亂背后:分權成軟肋
http://ssvihum.com 2011-12-14 紅商網(wǎng) 發(fā)布稿件

  紅商網(wǎng)訊:要想在管理扁平化后修復分權軟肋,就必須形成公司治理的新機制,消除上下級之間權力分配后的治理空白。這要從兩個方面著手:治理觸角向下延伸,使得基層感到監(jiān)督就在身邊;公司的治理水平應當有新的提升,包括能夠及時獲得各種信息并作出反饋

  一統(tǒng)就死一放就亂,這個兩難問題在下放采購權導致管理混亂的沃爾瑪身上再次出現(xiàn)。然而,分權中產(chǎn)生的問題并非證明分權不足取;在管理扁平化成為趨勢的情況下,放權式的分權難以走回頭路。問題在于,當企業(yè)通過分權為自己“減負”的同時,必須通過公司治理承擔更多的責任,無論是盡到監(jiān)管責任還是承擔社會責任方面都應如此。

  優(yōu)秀生“變壞”凸顯分權軟肋

  因假冒綠色豬肉被罰269萬元,沃爾瑪在中國市場的聲譽“一落千丈”并非偶然事件。今年1-8月,沃爾瑪重慶多家分店受到當?shù)毓ど滩块T8次處罰。與丑聞形影相隨的是沃爾瑪中國區(qū)業(yè)績的不斷下滑和人事地震。近幾年來,沃爾瑪中國的營業(yè)額在全球的占比節(jié)節(jié)縮水。一家以管理規(guī)范著稱的世界領先連鎖企業(yè)為何在中國“變壞”?分權惹的禍。

  五年前,在失意德國、韓國等市場后,沃爾瑪對中國市場的變革寄予厚望。被稱為“鐵腕人物”的中國區(qū)總裁兼CEO陳耀昌,受命開啟了沃爾瑪中國的改革,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打破沃爾瑪中央集權的模式,將采購等權限下放到地方。與此同時,陳耀昌用高速開店提振銷售,通過經(jīng)營指標的分解將業(yè)績壓力下傳到門店。各門店為了完成指標,利用下放的權利“開源節(jié)流”,比如在商品利潤之外加大向供應商收取通道費等等。于是出現(xiàn)了銷售過期、不合格食品,過期板鴨油炸后當熟食賣,虛假宣傳等亂象。迫于連續(xù)出現(xiàn)的價格標簽事件,兩位高管涉嫌虛報銷售數(shù)據(jù)離職事件;而重慶“綠色豬肉”等事件的爆發(fā),讓沃爾瑪決定提前換帥——陳耀昌離職。

  沃爾瑪?shù)?ldquo;變壞”絕非個案。不少國際馳名品牌在華的獨資、合資公司近年來均爆出丑聞,包括家樂福等零售企業(yè),戴爾等IT企業(yè),所涉及的不外乎無報酬加班、非法限制員工自由、侮辱員工人格,坑害利益相關者(如克扣奶農(nóng))等。管理的亂象與國際品牌所倡導的崇高理念嚴重不符,而這多與處理國際化與本土化的關系中偏重“分權”有關。在中國企業(yè)中,放權后的管理亂象更加普遍,只不過沒有國際品牌的反差那樣大。

  沃爾瑪?shù)奶崆皳Q帥或許有助于分權難題的解決,然而由此暴露出的分權軟肋,值得更多企業(yè)進行公司治理的反思。其中的癥結在于,分權的必要性很容易與用權的正當性混同;公司治理對分權后的具體管理行為是否正當很難及時識別,遑論深入監(jiān)管。陳耀昌的改革從總部集權到初步放權再到向各個大區(qū)分權,這種調(diào)整本身并沒有錯,但當以沃爾瑪傳統(tǒng)的體制很難去掌控一個分權的采購體系時,這種分權過程就很容易出現(xiàn)問題。如果說其“變壞”行徑主要集中在改革顯得有些急功近利而非著眼長遠,那么對于兩者之間的取舍,總部與局部往往有不同的側重點。對局部方便、有效,對于總部長遠利益未必正當,于是分權后的“靈活反應”反倒成了沃爾瑪軟肋。

  分權并非為了推諉責任

  公司治理本身就存在一個分權與制衡的關系,在公司層面,橫向的分權(比如所有權與經(jīng)營權,決策權與執(zhí)行權等等)本身就是一種制衡。然而,導致沃爾瑪“變壞”的分權是一種縱向分權,主要指上級向下級的放權或賦權,這并非必然帶來制衡。因為縱向的分權是一種零和關系,按照權力與責任對等的原則,分權后上級在管理向度上的確可以減少自己的責任,但是在治理向度上恰恰相反。

  負責任的企業(yè)家不能將分權中出現(xiàn)的問題都歸之于客觀環(huán)境或者下級,應當反求諸己,至少應當消除認識上的誤區(qū)。認識上的誤區(qū)與分權動機有關。一個極端是極不愿意放權,既可以表現(xiàn)為對權力的眷念,認為放權會動搖自己的地位,還可以表現(xiàn)為對放權的風險恐懼。另一個極端則是對前一個極端的逆反:放權可以,但責任也要推干凈。在太多的案例中,上級把抉擇和責任都推給下級,自己甩手“做大事業(yè)”去了,這時的權力下放往往容易釀成災難。

  事實上,分權并不能減少自己的責任。重慶沃爾瑪“綠色豬肉”事件的解決還是要由沃爾瑪中國總部“滅火”, 陳耀昌的“下課”與此不無關系。其中的原因在于,一個系統(tǒng)內(nèi)部下放決策等權力并不意味著全部權力的下放,所有的后果實質(zhì)上還是由分權的上級背負。最近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在回應外界對于“油荒”真相的追問時,又提及定價權下放的問題。假如監(jiān)管部門將成品油的定價權下放,固然可以解決中石化等企業(yè)追逐利潤的要求,但由此可能帶來的社會問題并不是傅成玉可以擔當?shù)摹?/p>

  反過來說,為了減少自己責任而分權往往隱含著對各種潛規(guī)則或者急功近利式“創(chuàng)新”的默許。很多事實證明,為了減少自己的責任而分權,導致官德、商德敗壞,對老百姓或者下級的社會信任感的沖擊將是難以估量的。

  治理觸角應“察其終始”

  痛定思痛。如果公司通過分權確實減輕了一定負擔的話,那么就應當將騰出來的資源和精力傾注在公司治理方面,即通過公司治理更多地在基層發(fā)揮正本清源的作用。

  積極探索縱向制衡的新機制,克服分權后下級對公司治理敬而遠之的現(xiàn)象。在理想的情況下,企業(yè)當然可以像通用公司那樣,把事關企業(yè)命運的重大決策權集中在公司總部,把需要靈活反應的具體安排和經(jīng)營業(yè)務分散在各子公司。問題在于,當后者足以顛覆前者時公司總部的治理機制才作出反應,往往很被動。因此要想在管理扁平化后修復分權軟肋,就必須形成公司治理的新機制,消除上下級之間權力分配后的治理空白。這要從兩個方面著手:治理觸角向下延伸,使得基層感到監(jiān)督就在身邊;公司的治理水平應當有新的提升,包括能夠及時獲得各種信息并作出反饋。

  提高制度建設的前瞻性,及時澄清似是而非的觀念“創(chuàng)新”。在分權中探索公司治理機制當然需要必要的制度,但是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慣性中,制度文本上的步步為營往往顧此失彼!痘茨献印吩缇椭赋觯“圣王之設政施教也,必察其終始,其懸法立儀,必原其本末,不茍以一事備一物而已矣”。即,管理者在頒布法規(guī)時,一定要弄清事物的本末關系,不能只是依據(jù)一事防備一物就算完事。讓一年級差生戴綠領巾,說是為了激勵上進,實際上是老師自己的急功近利;“創(chuàng)新”的背后是利益向自己一方的傾斜。公司治理應當及時識別類似的“創(chuàng)新”。

  大力弘揚承擔社會責任、文化強企的理念。早有業(yè)內(nèi)人士指出:陳耀昌主導的分權改革破壞了沃爾瑪一貫的價值體系,違背了沃爾瑪傳統(tǒng)的價值觀,絕非僅僅屬于員工的“切割失誤導致了假冒事件的出現(xiàn)”——只有堅持以核心價值觀和愿景引領的企業(yè),才能夠走可持續(xù)發(fā)展之路,在權力下放中也不例外。企業(yè)的核心價值觀和愿景無論怎樣表述,其主旋律都應當是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無論怎樣分權,也不能放棄這方面的共識。希爾頓CEO納塞塔談到在金融危機中徹底變革時指出,他個人更愿意談兩項關鍵性的要求:形成戰(zhàn)略共識與權力下放;而統(tǒng)一公司的愿景和使命、價值觀、戰(zhàn)略優(yōu)先點則是希爾頓的頭號任務。納塞塔強調(diào)的頭號任務其實就是文化強企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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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董事會  張華強 責編:寄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