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訊, 今日,*ST椰島發(fā)布公告稱,由于公司在業(yè)績預告、內部控制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違規(guī)事實,公司及有關責任人被上交所公開譴責。
據了解,2018年1月31日,*ST椰島披露了2017年年度業(yè)績預盈公告,預計2017年年度經營業(yè)績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實現扭虧為盈,預計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2,100萬元。
然而,4月3日,*ST椰島披露業(yè)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2017年年度經營業(yè)績將出現虧損,預計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1億元,更正原因主要是房地產商鋪銷售付款條件改變影響收入確認、白酒業(yè)務發(fā)生銷售退回、土地收儲收益調整等事項。
4月25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公司2017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06億元。因公司2016年、2017年連續(xù)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自2018年4月26日起,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ST椰島此次做法嚴重影響了投資者的合理預期,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產生嚴重誤導。同時,*ST椰島遲至2018年4月3日才發(fā)布業(yè)績預告更正公告,距公司2017年年報正式披露日較近,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時。
另外,公告指出,*ST椰島存在3方面重大缺陷,分別是連續(xù)兩年更正業(yè)績預告,財務報告內控失效、對部分客戶的授信額度過大,存在超過授信額度發(fā)貨的情況,與之相關的財務報告內控失效,以及采用預付款方式采購,理財產品收益低于融資成本,資金管理方面總改進和完善。
由于*ST椰島未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導致公司2017年《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被出具否定意見。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未能對內控制度進行檢查監(jiān)督,未及時發(fā)現內控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予以改進,公司內控存在重大缺陷。
上交所決定對*ST椰島及時任董事長馮彪、時任總經理雷立、時任財務總監(jiān)伍紹遠、時任董事會秘書齊苗苗、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崔萬林予以公開譴責。(中國網財經 記者 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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