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袋大米標價37.5元,卻實收顧客55.9元;承諾顧客買貴可以5倍返差價,當顧客要求返差價時卻遭無理拒絕;顧客買回家的罐頭竟然長了毛。10日,記者在家樂福哈爾濱大直街店,目擊了上述涉嫌超市價格欺詐等不法經(jīng)營行為。
10日上午,在家樂福哈爾濱大直街店,顧客潘春瑩在剛付完款后就到客服柜臺前要求退貨。她拎著兩袋大米告訴記者,兩袋大米為相同商標相同重量,貨架上分明標價為37.5元一袋,但在收銀時,其中的一袋包裝顏色略有不同的卻被收取了55.9元。
潘春瑩認為,這是超市的價格欺詐行為。但在她提出退貨后,客服柜臺服務員一直在打電話,不一會兒來了位楊姓女士,自稱是客服部經(jīng)理。楊經(jīng)理對顧客提出的問題不但沒有正面解答,還與顧客爭吵起來。
在記者對潘春瑩和她的購物小票進行拍照時,楊經(jīng)理擋住記者的相機不讓拍。楊拒絕記者采訪,在詳細盤問了記者的姓名和單位、電話號碼后,還要求復印記者的記者證。
當日,也是在這個家樂福店,一位叫孫慧的顧客拿著購物小票,要求超市返還其高價售出商品的差價。孫慧說,她于4月30日在這里花222元買了一盒(900克)某品牌的嬰幼兒奶粉,后來發(fā)現(xiàn)在附近另一家超市,同品牌同規(guī)格的奶粉售價僅為215元。由于這個家樂福店承諾若顧客發(fā)現(xiàn)高于3公里內(nèi)其他超市價格,將5倍返還差價,孫慧拿著購物小票來要求返還差價。
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楊經(jīng)理拒不給顧客孫慧返還差價。楊要求孫慧拿出另一個超市的同種商品的購物發(fā)票,還得是4月30日當天的,否則不認可賣了高價。孫慧說,超市要求顧客到其他超市逆時取證,是強人所難,也是在推脫責任。她認為,超市作了低價承諾,最后賣了高價,對顧客投訴還拒不認錯的行為,是一種不誠實守信的欺瞞經(jīng)營行為。
這家超市滾梯旁的墻上寫著:“便宜到家。若您在本超市購買的商品價格高于本市距離本超市3公里內(nèi)其他同類超市同一商品(促銷商品除外)的價格,或者商品實際收銀價格高于賣場內(nèi)價簽標示價格,我們將給予您該商品差價5倍的補償!”
楊經(jīng)理一直拒絕記者采訪。家樂福黑吉區(qū)區(qū)域辦公室公關(guān)部經(jīng)理趙縉表示,對于涉嫌價格欺詐問題,可能是超市高價貨擺到了低價貨架上;對于顧客提出的高價買貨返差價要求,超市在核實后將按規(guī)定給顧客補償。
10日當天,記者還看到,一位顧客在這家超市買了長了毛的罐頭,最終這位顧客在該超市換貨并得到20元交通費賠償。
記者發(fā)稿前,顧客潘春瑩打來電話說,由于超市理虧并有記者采訪,超市給她買的2袋大米退了錢。但她的心仍然“堵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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