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31日消息,相信很多消費者都遭遇過辦卡容易退卡難的尷尬境遇。在教育培訓、體育健身、美容美發(fā)、洗車等生活服務行業(yè)中,單用途預付卡經營活動中的“霸王條款”、不按承諾提供服務、關門閉店退費難等問題屢有發(fā)生。
為了加強單用途預付卡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由北京市商務局、市場監(jiān)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開始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征求意見稿特別提出了設立“冷靜期”的要求,7日內未用卡擬無條件全部退費。除了北京,《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已經于4月1日正式施行。類似這樣的預付卡管理條例將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哪些影響?
先交費后消費,交錢容易退錢難,不少消費者都遇到過辦卡容易退卡難的情況,來自江蘇無錫的周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去年底他在當?shù)啬辰∩眇^辦理了一張健身卡,充值2000元,剛剛辦完就接到公司通知,要調到其他城市工作。
周先生說:“從我交錢到我第一次去找他們退款,中間間隔兩個小時左右。他們就明確給我答復,不能退款。要么轉卡,可以把這張卡轉給親戚朋友,或者退款就損失30%手續(xù)費,也就是說我剛交2000塊錢,過兩個小時我就要損失600塊錢。”
除了退費難,不少消費者還遭遇過培訓機構跑路的情況。家住北京的王女士告訴記者:“我們是2020年8月23日去朝陽公園,看到有很多小孩在里面,教練在給他們訓練橄欖球運動,我們就過去免費體驗了一下,(隨后)購買了10個課時,折下來2000元,但是教練(近日)主動給我發(fā)了一個消息,說他們老板跑路了,非常抱歉。”
針對此類情況,近日,由北京市商務局、市場監(jiān)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征求意見稿特別提出,消費者在簽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內,尚未使用單用途預付卡兌付商品或服務的,有權單方面無條件解除合同,經營者應一次性按原渠道退還全部預付費用。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指出,征求意見稿中有多個值得關注的亮點:“第一,7日以內未用卡要無條件全部退費,這實際上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的消費者的后悔權的延伸。第二,如果合同出現(xiàn)霸王條款,要引進行政處罰,罰款3萬元。第三,如果經營者跑路,必須一次性返還余額,預付卡的購買是基于消費者對商家誠信經營的信賴,如果這個商家不跟消費者打招呼,逃之夭夭,就相當于退卡、退錢的條件已經形成。第四,卡內的余額到期以后可以激活,可換卡也可以退費,給消費者提供了選擇權,這樣就從根本上保護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第五,將預付費交由獨立第三方的存管銀行來保管,這就等于引入了第三方的監(jiān)督機制,發(fā)卡的商家不能任性,隨便把消費者預付卡放兜里頭,隨便挪用、侵占,以后都不可能了。”
除了北京,《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已經于4月1日正式施行,安徽、上海等多地也都在積極探索相關的政策。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此前單用途卡經營活動中亂象頻發(fā),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帶來了較大的損害,此類條例的陸續(xù)實施將會賦予經營者更多的法律義務,減少其鉆法律空子的行為。
但韓驍認為,在真正執(zhí)行過程中仍有一些困難需要解決。“對預付卡內的存量預收資金的監(jiān)管可能因為缺乏法律的強制性,而出現(xiàn)‘選擇性執(zhí)法’的問題。對于一個發(fā)卡金額動輒數(shù)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企業(yè)而言,條例所確定的處罰金額可能太低,無法對相關企業(yè)形成真正的威懾。 ”(來源:央廣網 總臺央廣記者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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