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驗一把就退貨?退貨也要厚道
對于很多消費者來說,一時沖動買錯了東西,“七天無理由退貨”簡直不能太貼心。不過,也有一些消費者正是看中這一便利,鉆了政策的空子。
日前,微博認證為“威索尼可聲學有限公司董事長”的網(wǎng)友@郁夏峰曬出一張圖片,圖片上是幾大箱子的電子產品,該網(wǎng)友配文稱:“京東七天無理由退回來的貨,這里足夠買一臺法拉利了,我們承諾不賣二手機,翻新機的,但是希望也盡量減少退貨。以后京東商場比較貴的產品我們都不會考慮在上面銷售。”
在評論里,網(wǎng)友們不太關心這幾箱子耳機到底值不值一臺法拉利,反倒不少人聲討為“蹭聽”而退貨的。@郁夏峰則表示,某款產品已經確定不在京東發(fā)售了,“除非不支持七天退貨政策”。
網(wǎng)友@ClassicFilm表示:“原貨退回的還好,有些人鉆空子,退假貨回去,尤其是耳機耳塞這類,不好鑒定的”。更有網(wǎng)友表示,“更厲害的是換成高仿退回去”。這腦洞也真是夠大的!
七天無理由退貨雖好,可不能濫用!濫用不僅損害賣家利益,也間接傷害了其他消費者。而且,為防止無理由退貨權的濫用,特別是防止惡意退貨,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早有規(guī)定,對一些不適應退貨的商品進行限制。不過,對企業(yè)來說,如何減少十次購買九次退的“假消費者”,也需要上心了!
注意!不是所有商品都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
根據(jù)辦法的規(guī)定,以下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guī)定:
1、消費者定作的商品;
2、鮮活易腐的商品;
3、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shù)字化商品;
4、交付的報紙、期刊。
此外,以下性質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guī)定:
1、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fā)生改變的商品;
2、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
3、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中新經緯客戶端 劉旭輝) 共2頁 上一頁 [1] [2] 小紅書、網(wǎng)易考拉、洋碼頭等跨境購奶粉未貼中文標簽 洋碼頭“黑五”提前開搶 成都人買進前十 洋碼頭“黑五”大促 杭州人購買力全國排第六 洋碼頭砸數(shù)億備戰(zhàn)“黑五” 差異化策略能否奏效? 跨境電商掀 “黑五” 洋碼頭想搶”雙11”四成份額 搜索更多: 洋碼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