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胡小姐于今年4月在HTC專賣店購買了一臺手機,花費3144元。使用不到一周后手機就出現(xiàn)故障,當(dāng)時胡小姐按照說明書上指定的龍粵通信維修店送去維修,店內(nèi)的人員在給手機做了檢測之后表示手機沒有大問題。
手機維修后,一直處于半故障狀態(tài)。8月底,胡小姐發(fā)現(xiàn)手機已經(jīng)完全無法操作。9月20日,她再次把手機送去龍粵通信維修,這次的檢測顯示手機的主板壞了,店員告知胡小姐需要把手機送去廠家維修,需要一個半月。此后,急著使用手機的胡小姐多次詢問維修點手機維修的進度,均遭到店員不禮貌的回應(yīng)。國慶假期期間,她再次詢問時,被告知需要多等一個半月。“店員嫌我煩,每次回答都特別不耐煩讓我不要催,最后居然叫我自己送去工廠維修。”胡小姐懷疑,自己的手機質(zhì)量本來就存在問題,她希望能夠直接換取新手機。
回應(yīng):龍粵通信公關(guān)人員認為,他們售出的肯定沒有質(zhì)量問題,胡小姐的手機只有在送去工廠維修后、維修時間超出60天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直接換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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