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jiān)會已收到本報投訴郵件
■石墨礦事件追蹤報道之八
昨日,中國寶安(000009)發(fā)布了一份名為《關于獲取雞西柳毛地區(qū)石墨礦產資源的進展公告》,稱“石墨礦資源已經基本確定”。對于石墨礦,從“有”、到“沒有”、再到“基本確定”,中國寶安在短短三個月的時間內做出了三個截然不同的回答。
欺騙事實無法改變
4月15日,中國寶安公告稱,目前雞西市柳毛地區(qū)的石墨礦資源已基本確定為雞西市柳毛郎家溝礦段和柳毛站前礦段,其中站前礦段有采礦證,郎家溝礦段的采礦證正在辦理之中,上述兩個礦段的石墨礦石儲量合計為7000萬噸左右。中國寶安昨日復牌以后快速拉高,終報收于20.96元,上漲5.59%。
對于中國寶安近期言行,一位資深市場人士接受《大眾證券報》采訪時表示:“成立石墨產業(yè)園如果是從戰(zhàn)略角度出發(fā),自然是件好事。如果僅僅是為了救急、穩(wěn)定股價平息眾怒,開工一個忽悠投資者的石墨園則是錯上加錯。在危難之時,中國寶安找人合作買礦,難道就不怕合作方乘人之危、抬高要價?在不平等、不合理的條件下獲得礦權,那就損害了上市公司與股東利益。而這種行為也無法掩蓋以前欺騙投資者的事實。”
漲也石墨礦,跌也石墨礦。對于公司有沒有石墨礦這一問題,中國寶安在短短三個月時間內,給出了三個截然不同的回答。與此同時,股價亦隨之大幅波動。
從去年底開始,平安證券、湘財證券、國泰君安以及信達證券等四家券商先后發(fā)布研究報告,稱中國寶安旗下子公司貝特瑞擁有大量石墨礦資源。在此期間,中國寶安的股價也開始一路飆升,最高時候曾到25.45元,較行情啟動時候的13.75元大漲了85%。今年3月15日,中國寶安發(fā)布澄清公告稱:“目前沒有礦產資源”、“公司在其他地區(qū)尋找石墨礦資源目前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3月16日、17日兩個交易日,中國寶安大跌11%。
維權行動進行時
“我是退休后的一個全職小股民,在石墨礦事件中損失慘重,究竟找誰負責?本人懇請相關部門徹查此事,還股民們一個真相,并對股民的損失給予補償。”上海投資者錢先生在給記者寫來的信中稱:“我在2月23日分別以23.73元、23.5元買入中國寶安1500股和1000股,2月25日以23.25元買入中國寶安2000股,共計投入資金108061元,然而中國寶安于3月15日澄清稱沒有石墨礦,看完公告以后,我于3月16日以20.45元將中國寶安全部拋出,直接虧損14160元。”
“中國寶安這樣朝三暮四、出爾反爾,不是把我們中小投資者玩弄于股掌之上嗎?”安徽宿州投資者劉先生氣憤地說:“假如沒有媒體的監(jiān)督,中國寶安會說真話嗎?”
發(fā)出同樣感慨的不僅僅是上述兩位投資者,自從上月開展“315維權 我們與您同行”活動以來,本報先后接到來自全國各地上百位中小投資者因中國寶安石墨礦事件投資受損、要求維權的電話。接到投訴后,本報立即對該事件進行了關注、連續(xù)進行跟蹤報道,并聯(lián)系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律師負責代理此案件。截至記者發(fā)稿前,張遠忠律師已經接到32位準備起訴的投資者來電,其中8位投資者已經寄送相關資料。
此外,證監(jiān)會已經收到《大眾證券報》有關股民投訴中國寶安石墨礦事件欺騙行為的電子郵件。
正義之聲得到呼應
由于本報旗幟鮮明地表示堅決制止資本市場的欺騙行為、支持廣大中小投資者的維權行動,中國寶安石墨礦事件連續(xù)報道引起了中央電視臺的關注。4月13日,《經濟半小時》播出《石墨礦風波真相》。在節(jié)目中接受采訪的深圳股民楊冠儒正是給本報多次來電要求維權的“深圳投資者楊先生”。
目前,本報石墨礦事件報道中的部分質疑已得到證實。貝特瑞公司董事長賀雪琴承認貝特瑞公司網(wǎng)站曾經掛有2.68億噸石墨資源的頁面;中國寶安董秘婁兵亦承認貝特瑞網(wǎng)站上擁有石墨礦的消息表述不合適、給投資者帶來了困擾。
4月1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fā)布公告稱:“因公共媒體報道了中國寶安尚未披露的有關石墨礦的信息,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12.4條的規(guī)定,本所將于2011年4月14日開市起對中國寶安(證券代碼為000009)進行臨時停牌,待公司刊登相關公告后復牌。”一位接近深交所的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媒體報道了上市公司未披露的重要信息,(交易所)公司管理部認為事情比較重要、需要公司核實,就會讓相關公司臨時停牌,這種實務操作很正常。不過,交易所公告里沒有‘經公司申請’字樣,不走這個程序,比較罕見。”
記者 錢呈 張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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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礦事件報道回顧
●3月26日,《中國寶安和券商誰在說謊?》一文見報。有研究員質疑:“券商研究報告的發(fā)布時間大概在1月份,而中國寶安出澄清公告在3月份。假如機構報告有誤,中國寶安為什么不在第一時間澄清,而是等到一兩個月后才發(fā)澄清公告?”北京天問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律師表示愿意代理此案。
●3月30日,刊登《中國寶安:石墨礦的兩大疑問》。文中對中國寶安“關于石墨烯研發(fā)情況的聲明”避談石墨礦、中國寶安控股子公司貝特瑞公司網(wǎng)站有關“貝特瑞擁有近2.68億噸儲量、適合鋰電子二次電池用的優(yōu)質石墨礦產資源”網(wǎng)頁被刪提出質疑。
●4月2日、7日,相繼刊發(fā)《股民維權行動正式啟動》、《律師就石墨礦事件致函四券商》兩篇股民維權情況的跟蹤報道。
●4月9日,本報發(fā)表評論員文章《堅決制止欺騙行為》,文章指出:“上市公司高管通過選擇性信息披露與機構投資者相互勾結、利用信息優(yōu)勢和資金優(yōu)勢牟取暴利。相信石墨礦事件絕不是一起孤例,如果任由此現(xiàn)象蔓延,將會影響到中國資本市場長遠健康發(fā)展。”同日,《“石墨烯”:中國寶安的“大忽悠”》見報,對中國寶安有關石墨烯專利描述中涉嫌偷換概念、存在重大遺漏現(xiàn)象進行了深入報道。
●4月14日,刊載《中國寶安石墨產業(yè)園“適時”開工》。有市場人士分析中國寶安石墨產業(yè)園開工旨在“一箭雙雕”:一是通過此舉穩(wěn)住股價、促使二級市場反彈;二是應對管理層可能的檢查。
●4月15日,本報發(fā)表評論員文章《寶安被停牌 彰顯公正力量》,文章指出:“我們的目的不是要打垮某家上市公司,我們所有的堅持和努力,是為了中國的資本市場能在一個健康的環(huán)境中快速發(fā)展,不斷走向新的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