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3億元年度凈利潤,竟然有40億元來源于股權轉讓收益,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該筆轉讓收益本該計入非經常性損益予以扣除,但卻被計入了經常性損益,使得原本下滑的主營業(yè)務利潤反而大幅增長。
這就是中信證券4月9日披露的年報,凈利潤同比增長25.91%,在目前已經公布年報的8家上市券商中名列第一,但卻遭到業(yè)內質疑。
處置中信建投貢獻三成凈利
為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對證券公司的監(jiān)管要求,解決同業(yè)競爭問題,2010年6月17日,中信證券決定通過掛牌方式轉讓所持中信建投60%股權中的53%,并將該等轉讓股權拆分成45%和8%兩部分在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2010年11月17日、2010年12月23日,中信證券轉讓中信建投股權的工商變更手續(xù)分兩次辦理完畢。股權轉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信建投證券的股權比例已由60%下降至7%。
由于初始投資成本極低,中信證券本次轉讓中信建投獲利頗豐。年報顯示,2010年公司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產生的投資收益約58億元,而主要原因就是 “處置中信建投獲得的投資收益”。
毋庸置疑,處置中信建投對中信證券2010年年報影響巨大。國信證券分析師邵子欽在其對中信證券的年報點評中指出,中信建投股權出售貢獻一次性稅后收益約39.26億元,而2010年中信證券為凈利潤113.11億元,占比達到34.71%。并且邵子欽還指出,“若剔除中信建投出售收益后,中信證券凈利潤下降18.19%。”
保薦人:應計入非經常性損益
但是這樣一筆對公司影響極大的一次性收益,中信證券在進行年報披露時,并未將其算作非經常性損益。年報顯示,中信證券扣除所得稅后的非經常性損益金額為3874.80萬元,在凈利潤中占比極低,因此其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每股收益也僅僅比基本每股收益低1分錢。
中信證券這種處理方式引起了一些專業(yè)人士的質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薦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指出,按照證監(jiān)會發(fā)布的《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非經常性損益的定義為,“與公司正常經營業(yè)務無直接關系,以及雖與正常經營業(yè)務相關,但由于其性質特殊和偶發(fā)性,影響報表使用人對公司經營業(yè)績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斷的各項交易和事項產生的損益”,并且在列舉非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時,第一條就是“非流動性資產處置損益”。
這位保薦人認為,中信證券母公司原本將對中信建投的投資納入“長期股權投資”,這一會計科目的性質本身就是非流動資產,因此應該將其處置收益界定為非經常性損益。“特別是這一交易具有一次性,且金額巨大,將對報表使用者的判斷做出影響,因此中信證券認定其為經常性損益是不恰當的。”
分析師:或是為發(fā)行H股鋪路
而一位身在北京的行業(yè)分析師則明確對記者表示,在看了中信證券的年報以后,他原本打算將中信證券的評級下調至“中性”,但是因某種原因最后未做出調整。“中信證券這種認定方式可能會誤導投資者,公司管理層誠信出現了一定問題。雖然這樣披露不會影響財務報表,但是會影響投資者的判斷。我覺得中信證券之所以這樣處理,是為了讓H股投資者更認可公司業(yè)績,從而利于剛剛提出的H股融資計劃。不過,在我看來中信證券其實現在并不缺錢,發(fā)H股反而會攤薄每股收益,這也是我原本打算下調評級的重要原因。”
3月29日,中信證券公告稱公司擬發(fā)行H股并申請在香港聯(lián)交所主板掛牌上市,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H股發(fā)行規(guī)模為不超過發(fā)行后公司總股本的10%,并授予15%的超額配售權。
截至2010年末,中信證券總股本99.45億股,以此計算,其H股發(fā)行規(guī)模將不超過11億股。以昨日收盤價14.53元估算,融資規(guī)模將在160億元左右。
安信證券分析師楊建海也指出,中信證券國際化的戰(zhàn)略方向毋庸置疑,但公司的國際化進程卻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而且公司已經擁有巨額的冗余資本,H股的發(fā)行會對ROE有進一步的攤薄。
昨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致電中信證券董秘譚寧,想就公司對中信建投投資收益的年報披露問題進行采訪。不過在記者按照公司要求將問題以傳真形式發(fā)送至公司后,截至發(fā)稿時仍未能得到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