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代理律師列舉稱,二者至少有五大相同點:字數(shù)相同;讀音相同;構成形式相同等。根據(jù)2016年商標審查及審查標準相關規(guī)定,中文商標由3個或者3個以上漢字構成,僅個別漢字不同整體無含義或者含義無明顯區(qū)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生混淆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原告代理律師指出,大悅城系列商標已經成為原告輕資產戰(zhàn)略品牌輸出的一個核心,無形資產品牌價值極高,因為經過原告十多年的發(fā)展,原告在全國各地已經有十多個大悅城項目相繼開業(yè),目前已經有天津和平大悅城、貴陽大悅城、昆明大悅城等多地項目。且被告使用與原告近似的銀川大閱城,阻礙了原告在當?shù)卮髳偝悄J降娜腭v。
被告代理律師則指出,"大閱城"與原告商標在整體及文字含義、字形等方面區(qū)別較大,"建發(fā)大閱城"區(qū)別更為明顯,即便將其作為商標與原告商標比對,也不構成商標法侵權意義上的近似。他提出,按照相關法規(guī)以及相關司法解釋,在商標侵權案件中,判斷兩商標是否構成侵犯注冊專用權意義上的近似商標,不能僅機械地判斷兩商標標識本身是否近似,還應當重點判斷兩商標共存會否引起相關公眾主觀上的混淆或誤認。"大閱城"、"建發(fā)大閱城"與原告"大悅城"商標即便在標識本身上區(qū)別也相當明顯,不構成近似。
原告"大悅城"中"悅"含義為"快樂"之義,其整體也謂"歡樂之城"。"大閱城"之"閱"取自"閱海區(qū)"地名首字,通"閱海",由于其體量巨大,屬于在銀川首個造城之項目,謂之"大閱城"。原告商標經過設計,即便與"大閱城"、"建發(fā)大閱城"普通文字比對在整體外觀和文字字形、讀音上也具有較為明顯的區(qū)別,不構成近似。
焦點2
"大閱城"取名依據(jù)是否"搭便車"
被告答辯中提出,大閱城系依據(jù)特定地理位置、地理名稱并經行政審批核定的地名。被告代理律師指出,"銀川閱海國家濕地公園"屬于銀川市特定地理名稱,2011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就設置了"閱海灣中央商務區(qū)",建發(fā)大閱城系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政府為創(chuàng)建"銀川閱海灣中央商務區(qū)"打造的重要地標性項目。
2013年通過媒體向市民征集項目名稱,最終定名為"大閱城"。此外"大悅城"這個商標至今未在當?shù)赜腥魏问褂茫粸槿怂?quot;大閱城"沒有必要搭原告便車,也不存在搭原告便車的事實基礎。
對此原告認為,無論"閱海灣中央商務區(qū)"與涉案樓盤在寧夏的經濟發(fā)展中起何作用,承擔何種經濟角色均與本案無關,無論被告賦予"大閱城"何種含義,都不能成為其正當使用的依據(jù),即便大閱城位于"銀川閱海國家濕地公園"的"閱海灣中央商務區(qū)",大閱城附近有"閱海萬家""閱福路"等地名亦是事實,被告使用"閱"字或"閱海"作為涉案樓盤項目名稱原告并無異議,但被告使用"大閱城"作為樓盤項目名稱與原告的"大悅城"已經構成了近似,被告使用"大閱城"即不再具有合法來源。
(來源:北京青年報 孔令晗) 共2頁 上一頁 [1] [2] 大悅城地產上半年合同銷售49.88億 同比增68.57% 青島臺東商圈重回“C位”:大悅城、恒泰廣場等進駐 朝陽大悅城李瑞:商業(yè)地產最該變現(xiàn)的是場景 縮減親子業(yè)態(tài) 朝陽大悅城再造年輕化主題空間“伍臺” 地產周報:京東與大悅城合作 恒大買下賈躍亭的FF 搜索更多: 大悅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