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了解,國際上商標使用費慣用的收取標準,是按照銷售額固定比例來收取。而據(jù)兩家之前達成的協(xié)議,香港鴻道集團租賃使用王老吉商標,付給廣藥集團租賃費用最高的也不高于573萬元,與國際慣用標準相差百倍。然而,2010年5月2日過去了,鴻道集團方面并未做出任何反應。于是在同年8月30日,廣藥集團給鴻道集團發(fā)出了律師函,告知合同期限已到,如要繼續(xù)使用就應重新談判。而發(fā)出的律師函則始終石沉大海,得到的反饋始終是“沒收到”。
值得注意的是,鴻道集團在未理會律師函的同時,仍然按季度支付商標租借使用費給廣藥集團。鴻道集團所承認的是租用日期至2020年的那一份合同(前文所提到的行賄所簽下的合同)。但廣藥集團將這筆錢全部原封不動地存了起來。
“為了確保律師函送到對方手上,廣藥集團采用了快遞、傳真等方式,由于香港鴻道集團總部在香港,還專門安排人去香港派送律師函。”王輝稱,香港鴻道集團收到律師函后,主動和廣藥集團聯(lián)系過,希望廣藥集團收回律師函再坐下來談判。王輝稱,廣藥集團態(tài)度堅決,可以談,但拒絕收回律師函,因為收回律師函,不符合法律程序。而后香港鴻道集團就采取回避態(tài)度,不愿意和廣藥集團坐下來談了。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2010年10月,廣藥集團與北京名牌評估公司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聯(lián)合發(fā)布了一條轟動性的消息——王老吉品牌估價達1080億元,為中國第一品牌。這一消息的傳出,讓一年最高僅573萬元的租用費用顯得更加不合理。
日前,長江商報多次致電加多寶集團品牌管理部副總經(jīng)理王月貴,希望求證上述說法時,但對方電話持續(xù)無人接聽。隨后,記者又致電兩位位加多寶內部人士時,對方均表示“到公司較晚,并不知道其中詳情”。
“雙方利用打官司來擴大消費群體的影響效果應該還是有限的,一方面消費者很難由于對案件的關注而改變自己的消費習慣,另一方面這畢竟是短期效應,有可能還會對品牌產生負面價值。所謂的雙方共贏也未必真能實現(xiàn)。”——中央財經(jīng)大學商學院副教授曲日亮
矛盾爆發(fā)
2012年5月9日
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書》,裁決香港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2011年4月
廣藥集團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香港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2011年12月
加多寶公司開始生產、銷售一面標注有“王老吉”、另一面標注有“加多寶”的紅罐包裝裝潢的涼茶產品。
2012年5月10日
加多寶公司開始生產、銷售兩面均標注有“加多寶”紅罐包裝裝潢的涼茶產品。
2012年6月3日
廣藥集團授權全資子公司大健康公司開始生產、銷售紅色易拉罐裝王老吉涼茶。雙方遂引發(fā)紅色罐裝包裝裝潢歸屬之爭。
2014年12月19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加多寶涼茶外包裝已構成對王老吉的侵權,判決加多寶賠償王老吉1.5億元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
紅罐爭奪
2012年7月6日
廣藥集團和廣東加多寶分別向廣州中院和北京一中院提起訴訟,互訴對方侵犯其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
2013年1月31日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訴中禁令,裁定加多寶實施了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行為,要求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或與之意思相近的廣告語。
2013年12月20日
廣州中院做出一審判決,加多寶相關廣告被認定為虛假廣告,構成不正當競爭。
2013年12月24日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駁回了加多寶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長江商報) 共2頁 上一頁 [1] [2] 王老吉加多寶再次對簿公堂 后者稱這是惡意訴訟 加多寶王老吉行業(yè)口碑最差:負面輿論過半 “王老吉”商標糾紛索賠升至29億 王老吉要讓加多寶白干:索賠額由10億變?yōu)?9.3億 王老吉要讓加多寶白干:索賠額由10億變29.3億 搜索更多: 王老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