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商網(wǎng)訊:當汽車增加,道路變得擁擠不堪時,限號出行成為了一些大城市的決策;當房價飆升,房子成為搶手貨時,限購則被付諸實施……不知從何時開始,原由自然人自由抉擇的經(jīng)濟行為被加之諸多限制,而這一切最早可追溯至5年前的“限塑令”。
為了遏制白色污染,從2008年6月1日“限塑令”開始在全國全面實施。其核心內容一是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二是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
談起“限塑令”對自己的影響,家住北京市朝陽區(qū)的劉女士對《中國產經(jīng)新聞》記者表示,和5年前沒有什么太大的差別,菜市場的塑料袋仍然免費提供,他們家廚房里依然塞滿了塑料袋,唯一的差別就是家里來自超市的塑料袋都是自己掏錢買的。
劉女士說,自從知道超市塑料袋收費后,她也開始有意識地自帶塑料袋,但總體來看,這種情況最多占到50%。因為很多情況下購物都是突發(fā)性的、沒有準備的,遇到這種情況只有掏腰包付費買袋用,不然怎么辦?
作為普通民眾,劉女士的行為方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據(jù)記者調查,情況確實如劉女士所言,農貿市場、街邊攤、小商品商場仍是超薄塑料袋的“重災區(qū)”,不僅免費提供,而且厚度多不達標。在“限塑令”大行其道的各大超市里,主動選購塑料袋的顧客約占50%以上。
據(jù)著名環(huán)保專家董金獅統(tǒng)計,“限塑令”實施5年來減少消耗塑料100萬噸,但減少量僅是消耗量的10%,而消耗的90%塑料大部分并未得到回收利用,而是與生活垃圾混合處理,污染問題仍然嚴重。
從以上統(tǒng)計數(shù)量來看,“限塑令”的實施效果有限,與5年前最大的差別就是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限塑令”甚至淪為“購塑令”:消費者無故增加了一項負擔,而超市則成為最大的獲利者,憑空增加了一項收入。
“總體來看"限塑令"在大型購物超市成效最大,因為他們并沒有因"限塑令"遭受損失反而從中能獲取更高收益,顧客若使用塑料袋需額外付費。”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薛勝文對《中國產經(jīng)新聞》記者分析道。
據(jù)悉,限塑之初,超市塑料袋用量曾大幅減少,但時間一長,一些顧客慢慢形成了免疫力,又開始使用購物袋,目前一般超市的塑料袋銷售量比較穩(wěn)定,比限塑前下降50%左右。
由統(tǒng)計顯示,一般二三線城市大型超市一天銷售購物袋平均為3000個,一個月9萬個左右。超市所提供的塑料袋主要是中號和大號,分別售價為0.2元和0.3元,由于這些塑料袋在“限塑令”實施之前都是免費提供的,如此一來,保守估計,一年下來這些超市塑料袋的營業(yè)額就有20萬元。而對于一些大型城市中的大型超市,一年塑料袋的營業(yè)額則高達百萬元。
"限塑令"之所以沒有達到預期的原因在于塑料袋的使用能給消費者帶來便利,"限塑令"只是限制塑料袋的供給,但不能限制人們對塑料袋的需求。”因此,薛勝文建議,決策層在制定政策時要考慮到如何滿足人們的需求,那么再放到市場機制下才能更有成效。
有分析人士認為,“限塑令”的出臺背后反映的是一種決策層的治理思路,那就是用堵而不是疏的方法。塑料袋方便了人們的生活,可以說已成為現(xiàn)代人們生活的必需品,在這種情況下,一味地壓制人們的需求不太現(xiàn)實,不如采用疏的方式,即需找替代品,加大對可降解塑料技術的扶持,從而提高可降解塑料袋的普及面,最終解決白色污染的問題。
接受《中國產經(jīng)新聞》記者采訪的北京大學經(jīng)濟學院教授蘇劍指出,總體來看,“限塑令”采用的是經(jīng)濟手段,相比行政命令,經(jīng)濟手段執(zhí)行起來成本低、簡便,效果相對較好,總體思路是對的。關鍵就是如何處理這些收益,消費者為其污染買單,那么這部分收入就應該被用于環(huán)保領域,而不應該由超市坐享其成。這部分收入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設計。 。ㄖ袊a經(jīng)新聞 記者 張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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