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29日訊 上交所網站昨日公布的監(jiān)管措施顯示,福成股份(600965.SH)收到監(jiān)管工作函,處理事由為就前期收購資產的交易對方隱瞞負債的事項明確監(jiān)管要求。
福成股份監(jiān)管工作函涉及對象為上市公司,處理日期為2020年9月28日。
9月24日,福成股份發(fā)布關于公司報案后收到《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稱,福成股份于2018年11月10日與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園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天德福地陵園”)原股東曾攀峰、曾馨槿簽署《增資與股權轉讓協(xié)議》。通過本次增資和股權轉讓,公司以人民幣1.8億元取得天德福地陵園60%股權。
福成股份報案原因為,公司在對天德福地陵園進行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天德福地陵園原股東曾攀峰、曾馨槿在與公司簽署《增資與股權轉讓協(xié)議》時,存在提供虛假財務資料、隱瞞部分負債等方式,騙取公司簽訂《增資與股權轉讓協(xié)議》。針對天德福地陵園原股東曾攀峰、曾馨槿上述合同詐騙的行為,公司向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報案。近日,公司收到三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三河市公安局對公司被合同詐騙案一案進行立案偵查。目前案件的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福成股份表示,經初步核查,天德福地陵園在收購時的凈資產有大幅縮減,具體金額還需公安機關和審計機構最終確認。公司將全力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全力維護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繼續(xù)督促原股東及時完整履行《增資與股權轉讓協(xié)議》的相關約定。
來源:中國經濟網
搜索更多: 福成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