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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寶安羅生門幕后:分析師傳話筒之辱
投訴—爆料—內幕—線索—傳聞
http://ssvihum.com 2011-03-14 紅商網 評論 發(fā)布稿件

  中國寶安石墨礦“羅生門”仍未揭開最后的謎底。

  去年12月起,平安證券、湘財證券、信達證券、國泰君安等券商紛紛發(fā)布研報稱,中國寶安擁有石墨礦,且儲量豐富,公司股價明顯被低估,分析師們大亮綠牌,給出“買入”或者“增持”的評級,在券商的鼓吹下,中國寶安的股價一路高歌猛進,一個月的漲幅超過60%。

  3月1日,戲劇性的一幕發(fā)生了,中國寶安宣稱,雞西有個石墨產業(yè)園,主要是從事石墨深加工,目前沒有石墨礦。公司的否認直接導致股價急跌,部分在高點介入的投資者損失慘重。

  券商的研報與公司的公告完全矛盾,說明兩者中必有一方在說謊。

  第一種可能,公司與券商都是無辜的,公司確實沒有石墨礦,券商從其他途徑得到了錯誤的信息,導致研報謬之千里,但券商本身沒有故意欺騙的動機在里面。這種可能基本被排除,因為發(fā)布相關報告的券商不止一家,數家研究實力不俗的券商同時犯如此低級的錯誤,幾率幾乎為零。

  第二種可能,券商是無辜的,但受到中國寶安的誤導,被傳遞了錯誤的信息,導致最終的研報出錯。整個事件完全被上市公司操縱,公司利用券商誤導投資者,謀取隱秘的非正當利益。從邏輯推斷,這種可能性較大。恰有媒體報道稱,2010年12月7日,中國寶安與機構投資者舉行了一個內部會議,在會上,中國寶安董秘婁兵明確表示,寶安集團在雞西擁有石墨礦,有采礦權,而且夠用20年。正是這一表達直接催生了券商的諸多類似研報。

  第三種可能,中國寶安和券商分析師聯合“做局”,雙方都明知道不存在所謂的石墨烯礦,但達成了某種私下交易,共同導演了石墨礦概念,將投資者誘騙上了股價的斷頭臺。這種可能性也存在,但對上市公司而言,顯然第三種的成本更大、可控性很差,對于分析師而言,集體參與造假承擔的風險也過大。

  綜合而言,最大的可能就是上市公司誤導分析師,從而間接地操縱了市場。

  查清這樣一個羅生門并不復雜,技術層面上非常容易操作,一、查清公司到底是否有石墨烯礦;二是否存在所謂的投資機構內部會議,公司董秘是否有類似的信息傳遞;第三、分析師的研報素材來自何處。監(jiān)管層如若介入,相信謎底很快將揭曉。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公司旗下確實存在石墨礦,那中國寶安矢口否認,就意味虛假陳述,公司必將受到嚴懲。同樣,公司的確沒有石墨礦,但卻向機構謊稱有礦,誘導了虛假的研報,也意味著虛假陳述,也須承擔誤導投資者的重大責任。

  該事件最值得探討和反省的,是發(fā)布研報的分析師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承擔何種責任。在我看來,即使分析師是被上市公司誤導、欺騙,在整個事件中,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曾幾何時起,分析師對公司調研變成了與高管的感情溝通會,吃喝請送成為主題,實地調研也簡化成材料傳達,本該獨立公正的分析師變成了上市公司的傳話筒和擴音器,成為市場的噪音。于是A股的研報中,大部分為“買入”和“增持”,絕少有“賣出”評級。即使有公司因為數據造假被暫停了IPO資格,分析師也振振有詞,“我們沒有精力去實地調研,我們只依據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有問題,應該去追究會計師事務所的責任”云云,職業(yè)道德感盡失。

  中國寶安石墨礦事件中,發(fā)布研報的分析師是否去了雞西做了實地調研?是否掌握了相關翔實資料?還是成為話筒,將公司的各種忽悠謊言不經過濾、考證一律轉發(fā)?各大券商不能裝無辜狀,需要給投資者一個明確的交代。

來源:華夏時報  吳君強 責編:周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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