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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銀行理財產品巨虧 深陷“投訴門“
投訴—爆料—內幕—線索—傳聞
http://ssvihum.com 2011-03-11 紅商網(wǎng) 評論 發(fā)布稿件

  消費者的利益被損害,有的時候并不是那么赤裸裸,而是隱性和不易察覺的。

  特別是在金融消費過程中,這種現(xiàn)象更具普遍性。比如金融機構業(yè)務人員對金融產品的使用風險或負面影響提示不夠甚至避而不

  談,通過概念轉換誤導消費者進行金融消費,通過合同安排或制度設計免除其法定義務等。

  在消費者與銀行的博弈中,一方面,投資者本身專業(yè)受限,另一方面,銀行的金融產品在設計上極度復雜。越來越多的個案顯示,當雙方利益發(fā)生爭執(zhí)時,銀行總是處于絕對的強勢地位。因此,即使消費者訴諸法律,也未必有必勝的把握。

  在“3·15”即將到來之際,本報特開設金融消費投訴與維權專欄,為您排憂解難。(025-84686856)。

  畫餅最終未能充饑。當初客戶經(jīng)理極力推薦的最高年收益可達到48%的產品,贖回時卻發(fā)現(xiàn)已然巨虧。

  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南京投資者于女士在渣打銀行南京?a href="http://q.stock.sohu.com/cn/601988/index.shtml" target=_blank>;中行陸摯謚欣奐仆度?0萬元買入6只渣打銀行QDII理財產品,而到2010年11月產品贖回到賬時,卻發(fā)現(xiàn)已經(jīng)虧損80萬元。另外一位投資者沈女士于2007年7月投入3萬美金買入,到2010年1月到期時賬面縮水41%。

  在與渣打銀行溝通無果后,兩位投資者向江蘇省銀監(jiān)局報送了投訴材料。

  信息披露違規(guī)

  于女士表示,從2007年的11月到次年8月,渣打銀行寄給她的月結單上,在“結束日之結余”一欄里均顯示為本金。因為產品結余金額顯示為本金,于女士直接理解產品“不賺錢也不賠錢。”

  記者在另一位投資者沈女士提供給的資料中注意到,這只名為“瑞銀1.5年期美元新興基建股票掛鉤可轉換結構票據(jù)”(QDII0704B)的產品,2007年10的月結單中“結束日之結余”尚有“市價”一欄,但到了11月份的月結單中已無顯示,只在“結束日之結余”一欄顯示為本金。和于女士的理解同出一轍,因為“市價”一欄沒有了,沈女士就此認為“此前市價顯示虧損的部分已經(jīng)止損。”

  于女士認為,渣打銀行的這種行為屬于信息披露虛假,使其無法了解產品真實的市場情況,也無法做出任何止損的措施,導致了最終的經(jīng)濟損失。

  3月7日,針對投資者關于渣打銀行QDII理財產品涉嫌“信息披露虛假”的投訴,江蘇省銀監(jiān)局給出了正式的書面回復:“QDII200704A在2007年11月至2009年10月期間的月結單不符合《商業(yè)銀行個人理財業(yè)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

  另一個細節(jié)是,兩位投訴人表示,在購買了渣打銀行理財產品后,均先后換了5位客戶經(jīng)理,使他們每次想獲得產品的相關信息困難重重。

  記者發(fā)現(xiàn),眼下類似的投訴逐漸增多,網(wǎng)絡上甚至出現(xiàn)了群體性的“渣打苦主聯(lián)盟”。

  專家:產品設計先天不利投資者

  南京財經(jīng)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閆海峰告訴記者,2007年下半年起,金融危機導致國外資本市場表現(xiàn)不佳,QDII等產品2007年、2008年幾乎全軍覆沒,成了眾多投資者的噩夢。渣打銀行的QDII產品出現(xiàn)如此大的虧損,可能與產品的設計相對激進有關。

  閆海峰表示,有些銀行的部分理財產品設計極度復雜,即使是有專業(yè)金融背景出生的投資者也難以百分百理解其本質。一個前提是,無論市場波動導致產品升值或縮水,其利好總是傾向于銀行。由于銀行與投資者在信息層面的不對稱,投資者無法真正掌握理財產品價值的真實變動。“比方說,當盈利的時候,銀行會適當夸大,引導投資者加大本金投資;當發(fā)生虧損時,銀行也會給出合理性解釋,讓消費者看上去感覺還有追加投資的希望。”閆海峰說。

  江蘇法德永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王峰則就此向記者分析,投資者在簽下購買理財產品合同的時候,并不一定能充分了解到產品的風險性。但投資者要認定客戶經(jīng)理存在欺詐行為,證據(jù)能否被充分展示是一個問題。

  “按照銀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要求,商業(yè)銀行開辦此類業(yè)務時,應按照‘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王峰表示,“商業(yè)銀行需要建立客戶適合度評估機制,依據(jù)客戶的財務狀況、投資目的、投資經(jīng)驗、風險偏好等資料對客戶的風險承受度進行評估,確定客戶風險等級,向客戶提供與其風險等級適當?shù)漠a品。”

  王峰認為,投資者想要求賠償?shù)脑,可從銀行在銷售產品的過程中,是否遵守了銀監(jiān)會的程序性要求等方面進行考慮。

  蔡惠燕

來源:大眾證券報   責編:唐小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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