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商局近日發(fā)布流通領域汽車兒童安全座椅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情況,發(fā)現(xiàn)一款汽車兒童安全座椅不合格,不合格的項目是動態(tài)試驗、產品說明書 。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廣東省工商局了解到,廣東省工商局近期開展流通領域汽車兒童安全座椅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承擔本次抽檢任務的檢驗機構是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抽檢適用GB/T 28863-2012進行抽樣及判定。
這次抽查檢驗判定由廣州尼比車輛用品有限公司生產,規(guī)格型號為超級戰(zhàn)神(Ⅰ/Ⅱ/Ⅲ組)的汽車兒童安全座椅不合格。主要問題為:動態(tài)試驗、產品說明書。
據檢測人員介紹,動態(tài)試驗項目主要是考核商品在意外碰撞過程中對兒童乘員的安全保護是否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該項目不合格時,可能導致頭部撞擊、身體軀干或脊椎承受超負荷的沖擊和腹腔內器官的損傷等危險。
說明書項目主要是考核汽車兒童安全座椅商品的使用說明書是否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汽車兒童安全座椅安裝使用要對應相應的車型和座椅接口,安裝程序較復雜,使用警示語較多,因此,GB 27887-2011 《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tǒng)》對認證產品說明書有嚴格的要求,以確保消費者充分了解商品的安裝使用方法,避免消費者錯誤的安裝和使用安全座椅而給出行兒童帶來的風險。
廣東省工商局已向不合格商品的生產者發(fā)出了不得提供本次檢驗判定不合格商品的行政告知書,向相關銷售者發(fā)出了責令停止銷售本次檢驗判定不合格商品的通知書。各級工商、市場監(jiān)管部門已依據《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抽檢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商品銷售者實施了行政處罰,同時采取了多項措施督促全省銷售者對相同標稱商標相同型號不合格商品予以退市、依據消費者要求對已銷售的汽車兒童安全座椅商品予以退貨。對于拒不履行退市及依據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者,工商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通報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yè)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記者 黃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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