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王的“借勢”之路似乎走到了盡頭。日前有媒體報道稱,阿迪達斯狀告阿迪王侵權案達成和解,阿迪王將不得使用三角標和“阿迪王”字樣。
阿迪王的“借勢”之路似乎走到了盡頭。日前有媒體報道稱,阿迪達斯狀告阿迪王侵權案達成和解,阿迪王將不得使用三角標和“阿迪王”字樣。與阿迪王類似的還有喬丹體育,在即將上市發(fā)行之際因侵權訴訟被迫止步。分析人士指出,靠“山寨”起家的草根品牌營銷模式只能是短期行為。從長遠來看,將給企業(yè)帶來風險,甚至帶來巨大的損失。
阿迪王三角標從天貓撤下
據《新京報》報道,日前有媒體報道稱,阿迪達斯狀告阿迪王侵權案達成和解,和解協(xié)議包括兩方面,一是阿迪王不得繼續(xù)在產品、包裝物、宣傳材料上使用含有阿迪王三角標LOGO和“阿迪王”標識的商標;二是自4月7日起,阿迪王的所有店鋪不得出現(xiàn)三角標和“阿迪王”字樣。
雖然阿迪達斯對《新京報》等媒體表示,阿迪達斯與阿迪王相關案件仍在審理之中,協(xié)議并未最終確定。但中新網財經頻道登陸天貓商城阿迪王官方旗艦店發(fā)現(xiàn),宣傳頁面上曾經的三角標,“阿迪王”中文標識已不見蹤影,取而代之的是“adivon”的英文標識。而旗艦店名稱也為“adivon官方旗艦店”,只有“品牌文化”中不起眼的位置寫著,“阿迪王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的字樣。
值得注意的是,旗艦店內仍在出售帶有三角標的商品,但在“夏季新款”中,運動鞋上原三角標的位置已換成了“adivon”字樣。新款服裝上也已不見“阿迪王”中文商標和三角標LOGO,只保留了“adivon”的英文。
“山寨”品牌頻遭狙擊
據了解,早在2008年8月,阿迪達斯就以阿迪王侵犯其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阿迪王訴至營口市中院。2009年7月,阿迪達斯又在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訴訟。2010年4月,法院駁回阿迪達斯的全部訴訟請求。此后三年相安無事,直到2013年3月,阿迪達斯又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訴至法院,要求撤銷“阿迪王”注冊。
分析人士認為,阿迪達斯三年后舊事重提、與阿迪王謀求和解或與其銷售渠道下沉至二三線城市市場有關。目前阿迪王產品和消費者達到一定規(guī)模,對阿迪達斯在中低端市場已構成競爭壓力。阿迪達斯此舉是一種商業(yè)性防御策略。資料顯示,成立于2006年的阿迪王,目前年利潤已超過億元,在全國約有三千家門店。
與阿迪王類似的還有喬丹體育。在喬丹體育通過證監(jiān)會審核即將上市發(fā)行之際,邁克爾·喬丹突然提出姓名權訴訟,直接導致了喬丹體育的IPO上市之路被迫止步?紤]到邁克爾·喬丹和耐克公司存在商業(yè)代言關系,并且在邁克爾·喬丹起訴后,耐克公司隨即發(fā)表聲明支持其起訴,其為自身品牌“正名”的意圖也較為明顯。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近年來中國體育用品市場持續(xù)低迷,耐克、阿迪達斯等國際運動品牌也開始調整中國市場的經營策略,精耕二三線城市。阿迪達斯大中華區(qū)董事總經理高嘉禮曾表示,到2015年,阿迪達斯計劃進入中國1400多個中小城市。此外,耐克也宣布,今年計劃新開40-50家工廠店,商品價格是正品的3-4折,新店也將從一線延伸至二三線市場。國際品牌與本土品牌在中低端市場正面交鋒在所難免。
草根品牌營銷模式難長久
據《重慶晨報》報道,阿迪王一位負責人表示,公司創(chuàng)立之初確實被稱為“山寨”品牌,但經過近年來的發(fā)展,產品在三四線城市已經很受歡迎。而這正是草根品牌的營銷模式,有了知名度,自然會帶來銷路。
有業(yè)內人士指出,靠“山寨”起家,實現(xiàn)原始積累再謀求轉型,是國內中小企業(yè)慣用的手段,但并非長遠發(fā)展之計。購買力較低的消費者一朝發(fā)達之后,幾乎無一例外地選擇拋棄原先消費已久的“山寨”品牌,加入到國際成熟品牌的消費大軍中,因為他們比誰都渴望脫離原來的低端群體,脫去身上的草根氣息。
據《南方日報》報道,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研究員趙占領認為,中國企業(yè)在前期打造自己品牌時,使用他人姓名或知名產品的名稱來注冊商標,只能是短期行為。從長遠來看,沒有獨立的品牌,將給企業(yè)帶來風險,甚至帶來巨大的損失。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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