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及廣藥集團之間的訴訟馬拉松又了結了一樁,7月19日,廣東高院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其須向廣藥賠償500萬元的判決。這兩家涼茶制造商因為商標、廣告語、包裝等問題,進行了一系列訴訟。
7月19日晚間,白云山公告稱,其控股股東廣藥集團收到廣東高院判決書,這次是關于廣告宣傳及配方問題的二審判決書。2015 年 12月23日曾公布過一審判決:廣藥集團希望證明自己擁有傳承王老吉涼茶獨家秘方;認為加多寶借王老吉后人的聲明,侵害了其權益。一審廣州中院判決廣東加多寶停止涉案虛假宣傳及商業(yè)詆毀的侵權行為;加多寶賠償廣藥集團500萬元;另外還要道歉。當時加多寶不服廣州中院一審判決,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但二審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于一系列訴訟進展,6月底騰訊財經對話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jiān)馮志敏時,他曾表示過不滿,"20年來加多寶投入數(shù)百億資金將王老吉培育成一個市值千億的品牌,沒有得到過一聲感謝,反而被扣上侵犯商標權的帽子。試問,誰可以在沒有合法授權的情況下經營一個品牌長達17年?"
上世紀90年代,加多寶租用“王老吉”商標。在2010年主合同到期后,廣藥與加多寶就“王老吉”商標問題產生諸多爭議。2012年,“王老吉”商標使用權被判廣藥集團收回。此后,雙方圍繞商標侵權、包裝、廣告語等爆發(fā)多達十余次訴訟。
兩家宿敵之間另一案件更引人關注。6月24日,廣東高院公開審理廣藥集團訴加多寶集團商標侵權案。這一訴訟因廣藥主張加多寶賠償金額高達29.30億元。這是2014年5月7日,廣藥向廣東高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廣東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犯“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的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0億元,同時加多寶在全國六家公司要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2015年2月,廣藥集團申請將原10億元賠償金額變更為29.30億元。
對于天價賠償案件,加多寶集團馮志敏表示,有書面證明、商業(yè)往來函件可以證明,加多寶的商標租賃行為,已按時足額支付許可使用費,侵權之說不合法、不合理;29億賠償數(shù)額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除了上述兩起案子,雙方在多地區(qū)還有許多訴訟進行中。
早在2013年5月,廣東省高院開庭審理廣藥與加多寶互訴紅罐包裝裝潢侵權糾紛一案,被外界視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2014年12月13日,廣東高院判決紅罐涼茶裝潢權屬于廣藥集團。加多寶將此案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合并審理“紅罐案”。
2013年12月2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老吉“被改名案”,一審判決加多寶敗訴。加多寶當庭提起上訴。2014年7月1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此案。
2014年10月23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歸屬案。
2015年7月29日,武漢中級人民法院就廣藥集團發(fā)布《揭秘王老吉之爭》廣告一案做出一審判決。加多寶勝訴扳回一局。
對于早前不太有利的訴訟結果,馮志敏表示,目前部分案件尚在二審階段,部分仍處于再審申請階段,(廣藥)所謂官司連勝、高額賠償?shù)日f法,都只是一方說辭;對于加多寶而言,官司的輸贏在紙面,贏得市場和消費者的認同更為重要。騰訊財經訊(李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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