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白云山公告宣布了又一起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的案件審理結果。白云山方面稱,針對王老吉與加多寶爭議已久的“改名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在12月2日做出終審判決,加多寶被判定虛假宣傳,王老吉勝訴。
實際上,該案件進入審理程序許久。2012年11月30日,廣藥集團以加多寶公司及廣州某店鋪經(jīng)營者彭某涉嫌虛假宣傳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索賠千萬元的訴訟,矛頭直指“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等宣傳行為。該案件于2013年12月20日獲得一審判決結果,判加多寶敗訴。加多寶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廣東高院于2014年7月開庭審理該案件,當庭未做出判決。
白云山在昨日公告中稱,廣藥于近日接到二審判決結果,為廣東高院對該案件做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判定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涼茶了”廣告語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并立即銷毀使用了上述廣告語的宣傳物品。
實際上,加多寶在遭遇來自王老吉的訴訟之后,對于廣告宣傳早已做出調(diào)整,上述廣告語也早已沒有在實際推廣中使用,因此此次敗訴并不會對加多寶的營銷產(chǎn)生負面影響。對于上述案件,加多寶方面向北京商報記者回應表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經(jīng)接受了加多寶的再審申請,加多寶會繼續(xù)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北京商報訊(記者 錢瑜 阿茹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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