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商網(wǎng)訊:13日,江西高新發(fā)布公告稱“恒大冰泉”商標侵權。對此,恒大集團相關人士嚴正表示,“恒大冰泉”商標獨一無二、完全合法,根本不存在任何商標侵權行為;相關人士亦表示,江西高新屬于無理的商標侵權指控及不正當競爭行為。
據(jù)了解,恒大冰泉去年在2013年亞冠奪冠之夜一夜成名,家喻戶曉。業(yè)內人士分析認為,傍名牌在業(yè)界是個十分普遍的現(xiàn)象,江西高新的行為,估計是希望能利用恒大冰泉已有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搭順風車,通過惡劣的不正當競爭,“偷竊”別人勞動成果直接收獲好的效益。
恒大集團相關人士表示:“作為全球聞名的品牌,恒大冰泉商標獨一無二、完全合法,根本不存在任何商標侵權行為。江西恒大高新的作為屬于惡劣的不正當競爭,嚴重危害消費者利益和恒大集團的合法權益與品牌,我司將依法維權,追究到底。”
一位商標領域的專家表示,“恒大冰泉”與江西恒大的商標并不相同或近似。依據(jù)《商標法》及相關規(guī)定,判定商標之間是否近似,不應僅僅對比商標結構中的某一部分,而應結合商標的文字字形、構成要素、識別重點以及整體效果等多方面進行綜合對比,并以商標實際共存使用是否會造成消費者對于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混淆與誤認為主要判斷依據(jù)。“恒大冰泉”產(chǎn)品瓶型在2013年11月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申請專利并獲準,專利號201330528802.6,“恒大冰泉”外部結構具有自身的獨特性,唯一性。
據(jù)了解,“恒大冰泉”上市以來,聘請世界著名體育人物里皮、郎平、菲戈、耶羅等擔任“恒大冰泉”的全球推廣大使,委托亞洲著名演藝明星成龍、范冰冰、金秀賢、全智賢等擔任“恒大冰泉”的品牌形象代言人,投入巨資進行宣傳和大規(guī)模使用,“恒大冰泉”商標已經(jīng)在業(yè)內成為知名品牌,獲得廣大公眾的認可。作為區(qū)分商品來源的商業(yè)標識,“恒大冰泉”商標所使用的商品來源唯一,知曉度高,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或誤認。
記者了解到,自2013年11月亞冠決賽恒大推出“恒大冰泉”后,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里,僅在第32類商品上模仿申請注冊“恒大冰泉”商標的不下5例;以“恒大冰泉”為字號登記公司的至少2家,其中包括在香港登記注冊1家,包括江西恒大都在盜用恒大的商品圖片。“恒大冰泉”商標被仿冒的情況極為嚴重,從另一個側面證明其具有較高的顯著性和較大的知名度。
一位不具名人士還透露,“恒大高新股吧”等各種網(wǎng)絡平臺上的網(wǎng)貼宣稱恒大冰泉侵犯了江西恒大的商標權,通過水軍散布恒大將巨資收購該企業(yè)的虛假信息,鼓動股民購買其股票,給恒大品牌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更影響了國家正常的資本市場秩序。2014年10月6日,江西恒大突然發(fā)布與他人合作設立礦泉水企業(yè),擬生產(chǎn)“恒大”礦泉水的信息時,不法使用恒大冰泉的產(chǎn)品圖片,嚴重侵犯恒大的合法權益。(來自: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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