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股權轉讓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及定價情況
(一)《股權轉讓協(xié)議》的主要條款
1、轉讓標的:廈門新百公司100%的股權
2、轉讓價格: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玖佰萬元整。
3、支付方式:
第一期:本協(xié)議生效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支付轉讓價款的30%即人民幣貳佰柒拾萬元整(¥270萬元);
第二期:股權轉讓登記及廈門新百公司名稱變更工商登記完成的當日內,支付轉讓價款的50%即人民幣肆佰伍拾萬元整(¥450萬元);
第三期:出讓方按本協(xié)議第4.4條約定移交完畢廈門新百相關資料、資產之日起的七個工作日內,受讓方確認出讓方移交的資料/資產無誤、實際移交日的所有者權益合計符合本協(xié)議第2.7條的約定,同時支付轉讓價款的20%即人民幣壹佰捌拾萬元整(¥180萬元)。
4、財務安排: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暫定為2010年9月30日。
5、生效條件:本協(xié)議應經雙方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并經東百集團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ǘ┥鲜龉蓹噢D讓事項是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批。
五、本次股權轉讓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股權轉讓全部由公司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對外投資,本次投資實施后,將有利于公司在省內拓展計劃的順利進行,將進一步擴大公司的經營規(guī)模,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
六、備查文件目錄
1、東百集團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股權轉讓協(xié)議》;
特此公告!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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